首页
登录
注册
房产资讯
视频
搞笑
客家
美食
情感
梅州民生
发新帖
搞笑
判决结果
判决结果
mz168
2016-3-12 10:52:54
0
1430
收藏
发送
那斯雷丁当了大法官,有甲乙二人来打官司。甲说乙咬伤了他的耳朵,要求乙赔偿,乙却说没有他的事,那是甲自己咬的。那斯雷丁宣布休庭,然后回到休息室,用了一个钟头的时间,试图咬自己的耳朵,结果只把自己的前额弄出一块青紫来。于是此案判决结果如下:如果甲的额头有一块青紫,那就是他自己咬的,否则就是乙咬的无疑!
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请打赏支持一下!
最新回复
(
0
)
你还未登录!不能查看回复!!
点击登录
游客
1
楼
回帖
登录
返回
© 梅州168 mz168.com